居住證分為《深圳市居住證》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已滿16周歲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一)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家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二)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
(三)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條件;
(四)在深圳市創業并具備相應的技術或者資金條件或者在深圳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
已滿60周歲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和在深圳市全日制辦學機構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戶籍學生申辦居住證的,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不符合(一)、(二)規定條件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即不在深圳從業,也沒有在深圳買房的非深戶人員)發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苍敿殹?/p>
如果你是辦理長期居住證的話,要由單位統一辦理。
這個網站比較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