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上海戶口后怎么辦變更社保??
職工社保,參保人向公司提交戶口簿、上海身份證,由公司向社保中心申報戶籍變更修改。
首先、你調令下來后最好影印多份以備后用。其次、要在你公司的社保系統里修改你的戶口。再次、列印你的申報請求拿上身份證、戶口本和列印的變更卡型別去社保局視窗變更。在出調令后我們都會將個人的調令影印兩份以備后用,若個人還要留存請多影印幾份。像戶口隨遷和考入公務員都需要這些。
先辦理上海居住證!等7年,拿到支撐就可以辦理了!
這個是居住證辦理的條件!
首次申辦境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的個人書面材料
內容
單位人事專員代交材料須憑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
一、書面材料
1、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紀人才網下載);
2、學歷驗證證明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單位為分公司需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及人事授權書影印件;
4、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需要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及本人資訊頁),本人為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本市住所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提供產權證;
◆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由單位出具集體宿舍證明(附單位房地產權證影印件);
◆借住在親友家的提供戶主的房產證或者戶口本、書面同意入住證明以及戶主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寄宿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租房居住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由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6、本市二級以上醫院(包括二級)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原件及影印件(體檢證明3個月之內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影印件(首次辦理時勞動合同離截止日期應還有6個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資質的機構派遣的人才,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派遣崗位協議。
8、個人檔案查閱情況證明。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的單位,在遞交申報材料后,由受理點所屬的市、區(縣)人才服務中心,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居住證申辦人的人事檔案調入人才服務中心,由中心檔案管理部門核實相關資訊后,出具個人檔案查閱情況證明。(居住證受理時間從人事檔案調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計算)
二、其他事項
1、為未成年獨生子女申報隨員,提供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出生醫學證明和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影印件(16周歲以上的提供在滬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讀證明)。父母結婚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2、為未成年的非獨生子女辦理隨員,提供子女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出生醫學證明、準生證或者社會撫養費繳納證明、父母結婚證書原件及影印件(16周歲以上的提供在滬全日制學校就讀證明)。
3、為配偶申報隨員: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配偶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需外地詳細住址首頁)。如配偶符合辦理《上海市居住證》條件的,建議分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主證。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左邊加分右邊值,申請人可自愿選擇提供:
1、專業技術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及有關推薦證明等提供原件及影印件;
2、申領人配偶為本市戶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3、近期個人收入證明(近期三個月內任何一個月的由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繳稅單,或者單位代扣代繳證明原件);
4、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
5、國外工作單位出具的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工作經歷證明和國外工作收入納稅稅單(驗原件)。
你可以上這個網站二十一世紀人才網:21hr.gov.
進入網上辦事——然后進入境內人員《上海市居住證》審批這個檢視
一、如果你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為你繳納社保,繳納的比例按照用人單位和員工各自承擔的比例來繳納。
二、如果你是個體工商戶或者自由勞動者,你可以選擇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或者是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具體操作方法是:
1,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失業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原在市本級參保企業人員到市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
2,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后,繳費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業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由保管檔案單位代其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如果你是上海參保繳費人員,就帶著身份證,到與當地社保合作的銀行,進行登記辦理。
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可以來網上問不認識的人,我推薦你去當地有關部門了解清楚.還有你那什么舅舅啊,怕分家產???我是不了解你們的情況啦,但他也活的太現實了吧!
結婚,還有人才引進。人才引進所得到的是藍印戶口。。。。。不知道現在上海取消藍印戶口沒有。
上海戶口轉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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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轉移社保。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